无锡“锡引”工程购房补贴申请条件 无锡锡引政策


无锡“锡引”工程购房补贴申请条件 无锡锡引政策

文章插图
无锡“锡引”工程购房补贴申请条件
2017年7月1日及以后毕业的大学生或出站的博士后,毕业(出站)在无锡市区工作缴纳社保后在市区购买首套住房(以取得对应不动产权证书为准),由所在单位在锡累计缴纳社会保险1年及以上,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 可申领购房补贴,申领时毕业(出站)不超过五年:
 ?。ㄒ唬┤蚋咝E琶?00强或所学学科排名前20强的大学毕业生(不含中外合作办学),于在锡各类用人主体(不含实施或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的;
全球排名前100 强及学科排名前 20 强高校名单
 ?。ǘ┢渌┦垦芯可êň常┩饬粞吞ǜ郯募笱П弦瞪?nbsp;, 于在锡科研院所工作并缴纳社会保险 , 或于在锡其他各类用人主体工作并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
 ?。ㄈ┰诒臼惺星邮虏┦亢笱芯拷嵯畛稣竞笥谠谖蒲性核ぷ鞑⒔赡缮缁岜O?,或于在锡其他各类用人主体工作并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 。
注意事项
1、“首套住房”是指申请人单独购买或与配偶共同购买的自住商品住宅,建筑面积不低于54平方米 , 总价不低于申请的补贴金额(以契税发票为准),低于补贴金额的 , 按实际价格发放;在取得对应不动产权证书之前,本人名下没有在本市市区的居住用房屋所有权(不动产权)登记记录(包含与配偶在内的他人共有产权登记记录) 。
2、已经按照《关于印发〈“太湖人才计划”优秀大学生“锡引”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锡人才办〔2019〕5号)办理购房补贴延期申请的毕业生,按照原政策口径执行 。毕业(出站)超过5年未达到申领条件的,不再予以支持 。毕业(出站)5年内指毕业证书(博士后证书)载明的发证日期至申报日之间的时长不超过5周年(例如:毕业证书发证日期为2019年6月30日,则申报购房补贴的最晚时间为2024年6月29日) 。
3、申请人在来锡就业创业并开始缴纳社保后即可购房,申请购房补贴时须取得不动产权证书(购房时间以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日期为准) , 申领补贴时应处于正常缴纳社保状态 。创业人员社保缴费单位须为本人所创办并担任法人代表的企业 。
4、购房补贴以单套住房为单位发放 。如有夫妻共同购买且双方都符合申领条件的情形,只支持其中一人的补贴申请 。申领补贴的住房,自补贴到账之月月底起三年内不得变更产权所有人,否则须退回补贴资金(此条款同样适用于在本通知发布之前已领取到购房补贴的) 。
5、申请人所需提交的申请资料随着电子政务的逐步推进 , 可能作适当调整 。
6、来锡就业创业的优秀大学生如符合“太湖人才计划”其他人才补助政策条件,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给予扶持 。大学生如已经申领购房补贴,则不再发放租房补贴 。
【无锡“锡引”工程购房补贴申请条件 无锡锡引政策】7、补贴申请人应如实提供申报材料,各有关部门应严格按照本通知精神履行审核职责,并加强购房补贴审核后管理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组织对审核结果进行随机抽查 。对存在徇私舞弊等行为的 , 将依照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对于虚报冒领、违反本通知相关规定或存在其他违法行为的 , 将取消享受政策资格,通过司法途径追回已发放的补贴,及时通报有关单位,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对于涉嫌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