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北京朝阳公租房开展快速配租的公告 北京市朝阳区2020年公租房最新消息( 三 )


第二组家庭:除第一组外尚未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的朝阳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家庭 。
选房时按照第一组家庭、第二组家庭的次序依次选房(详见“选房安排”) 。
2.排序规则
以上各组家庭按下列规则排序:
第一组家庭:
(1)备案年份早的家庭排序在前、备案年份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2)备案年份相同的,意向登记时间早的家庭排序在前、意向登记时间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
第二组家庭:
(1)备案年份早的家庭排序在前、备案年份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2)备案年份相同的,具备优先配租资格的家庭排序在前、具备普通资格的家庭排序在后;
(3)备案年份、配租资格相同的 , 意向登记时间早的家庭排序在前、意向登记时间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
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依据线上登记结果、线下确认情况按照上述分组及排序规则确定最终选房顺序 。(登记家庭线上登记过程中显示的顺序号并不代表最终的选房顺序 。)
(七)选房顺序公示
最终选房顺序将于登记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网址:http://www.bjchy.gov.cn→公示公告→朝阳住保) 。
三、选房安排
(一)产权单位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及北京市相关政策组织选房,选房时间另行通知 。
(二)产权单位将依据公示的最终选房顺序开展选房工作 。
(三)选房时按照第一组大套型、第二组大套型;第一组中套型、第二组中套型;第一组小套型、第二组小套型的次序依次选房 。
(四)在大套型房源有剩余的情况下,登记配租套型为中套型的家庭可以升档选择大套型房源;在中套型房源有剩余的情况下,登记配租套型为小套型的家庭可以升档选择中套型房源 。但不得跨档选房(例如:登记配租套型为小套型的家庭不得跨档选择大套型房源),亦不能降档选房(例如:登记配租套型为中套型的家庭不得降档选择小套型房源) 。
(五)选房工作结束后 , 本次选房顺序号自动失效 。
特别提示:
1.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21〕8号)文件第四(二)条规定,家庭放弃选房或签约累计两次的,一年内不再向其提供房源 。一年期满后,经该家庭申请 , 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复核程序对该家庭进行资格复核,经复核仍然符合条件的,可再次纳入配租范围 。公租房备案家庭再次累计两次放弃选房或签约的 , 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三年内不再向其提供房源 。
2.已累计放弃选房或签约两次的备案家庭不能参加本次快速配租,意向登记结果视为无效,不能参加本次选房 。
3.请各登记家庭保持通讯有效、准确、畅通 。
四、资格复核
本次配租项目在签约入住前,将由朝阳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选房家庭开展资格复核 。未按规定时限参加复核或资格复核未通过的家庭,此次选房视为无效 , 产权单位不予为其办理入住手续 。资格复核通知请关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朝阳住保) 。
五、入住安排
产权单位按项目分批次为通过资格复核且应配租套型符合选房原则的家庭安排办理入住手续 。(例如:某小或中套型备案资格家庭,在意向登记中选择中套型登记,在选房现场升档选择大套型房屋,经过资格复核后,备案资格变更为宿舍、单身或小套型,则该家庭不符合选房配租原则,此次选房视为无效,产权单位将不予为其办理入住 。)
申请家庭在入住后需要调换调整房屋的 , 只能在备案资格应配租套型范围内选择房屋进行 。(例如:单身小套型家庭升档入住中套型房屋后提出房屋调换调整的,只能调换调整到小套型房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