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插图
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4月27日发布通知,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缴存职工符合以下九种情形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无房职工租住住房的;
(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八)人民法院判决书涉及住房公积金的;
【南通最新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九)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 应由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或权益代理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
- 2020年南通公积金提取条件是怎么样的
- 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崇川区办事处迁址
- 2020年南通公积金最新调整情况一览 南通2020年公积金基数
- 南通公积金提取条件 南通公积金提取规则
- 南通租房公积金提取材料 南通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
- 南通租房提取公积金流程 江苏租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其提取流程
- 南通公积金辞职以后怎么领取 南通辞职了公积金怎么取
- 南通申请公积金装修贷款需要哪些材料 南通公积金贷款装修政策
- 南通公积金装修贷款申请流程 南通公积金贷款装修政策
- 南通公积金提取怎么提取? 公积金提取 南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