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启东市居民医保征缴通知


2022年启东市居民医保征缴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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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是政策性保险,是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实行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建立统筹共济的机制有效降低城乡居民患大病、重病时的家庭风险和负担 。
一、缴费对象
1.具有本市户籍且不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内的所有居民,包括在本市各类学校(含幼儿园、托儿所)就读的在校学生(不受户籍限制) 。
2.持我市居住证或暂住证居民,在外地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意愿参加我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可凭居住证或满三个月的暂住证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
二、集中缴费期
2021年9月1日至12月20日 。其中:在我市各类学校(含幼儿园、托儿所)就读的在册学生缴费期限为9月1日至12月20日,其他居民为11月1日至12月20日 。
三、缴费标准
1.我市成年居民、老年居民个人缴纳530元(含照护保险30元)、财政补助940元(含照护保险40元) 。
2.我市中小学在校学生(非大中专院校和中职教育学生)、在托幼儿及其他18周岁以下不在校的未成年人,个人缴纳530元(含照护保险30元)、财政补助940元(含照护保险40元) 。
3.我市大中专院校(含中职教育)学生,个人缴纳330元(含照护保险30元)、财政补贴1140元(含照护保险40元) 。
四、待遇享受期
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
五、享受的待遇
正常参保缴费后 , 可以按政策享受以下医疗保障待遇:
1.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2.享受“两病”(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待遇;
3.享受门诊特殊疾病医疗待遇;
4.享受国家谈判药“双通道”管理及单独支付药品医疗待遇;
5.享受住院基本医疗保障待遇;
6.享受大病保险医疗待遇;
7.医疗救助人员可享受医疗救助待遇 。
六、参保资助范围及标准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临时救助对象中的大重病患者、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20世纪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困境儿童、特困职工家庭成员、重点优抚对象、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低收入家庭部分成员,以及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重残人员(1-2级),具有本市户籍的70岁以上老党员、90岁以上老年人和经卫健委认定的易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参加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按规定由政府全额补助 。
七、参保步骤
新参保人员:先到村委会、居委会登记核定,后按照税务部门提供的各种缴费途径缴费 。
以前年度正常缴费人员:直接缴费即可 。
在本市范围内各类学校就读的在校学生:由所在学校统一办理登记、缴费手续 。
八、缴费渠道
1.小黄机:通过各村(居)委会的自助缴费机(小黄机)缴款 。(优点:便民快捷,可即时打印缴费票据)
2.微信:发现-小程序-搜索江苏税务社保缴纳 , 即可通过小程序为自己或他人缴款 。(优点:线上缴费 , 即时快捷)
3.支付宝:首页-更多-搜索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即可通过小程序为自己或他人缴款 。(优点:线上缴费,即时快捷)
4.银行柜面:可通过农商银行、农业银行、邮储银行、工商银行、江苏银行等五家银行各网点窗口缴纳 。(优点:驻点服务,就近办理)
九、缴费票据
缴费人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获取相关缴费票据或证明:
1.小黄机:可提供套印税务机关印章的票据 。
2.微信和支付宝:小程序中有电子缴费记录 。
3.银行柜面缴费:可提供银行卡明细记录或银行缴款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