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 南通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南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 南通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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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 南通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一、领取条件
1、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 , 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15年 。
2、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即2009年12月29日已年满60周岁的农村居民、2011年10月20日已年满60周岁的城镇居民),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 。
二、南通哪些人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具有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
三、南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手续怎么办?
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申请人可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村(居)便民中心、乡镇(街道)为民中心、县(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也可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进入“网上办事服务大厅”按照信息提示,自助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
注:江苏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省定最低标准从每人每月16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73元,比国家确定的最低标准高80元,此次调整于3月底前全部落实到位 。至此,江苏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已实现连续十年增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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