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对全市困难群众发放临时生活补贴的通知 南通疫情防控政策


南通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对全市困难群众发放临时生活补贴的通知 南通疫情防控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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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放对象
全市目前在册城乡低保人员、特困供养人员、孤儿 。
二、发放标准
每人每月120元,主要用于疫情期间低保、特困、孤儿三类对象购买防护用品,应对物价上涨以及收入来源减少等给生活带来的直接影响 。
三、发放时段
南通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 , 从2020年2月开始发放;一级响应解除后次月停止发放 。
四、资金安排
崇川区、港闸区、开发区(含苏通园区)所需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各按50%比例负担;其他县(市)、区由本级财政列支,建议各地从临时救助资金渠道安排 。
五、发放要求
由各地民政部门按原渠道打卡发放 。
一、发放对象
全市目前在册城乡低保人员、特困供养人员、孤儿 。
二、发放标准
每人每月120元,主要用于疫情期间低保、特困、孤儿三类对象购买防护用品,应对物价上涨以及收入来源减少等给生活带来的直接影响 。
三、发放时段
南通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 , 从2020年2月开始发放;一级响应解除后次月停止发放 。
四、资金安排
崇川区、港闸区、开发区(含苏通园区)所需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各按50%比例负担;其他县(市)、区由本级财政列支,建议各地从临时救助资金渠道安排 。
五、发放要求
由各地民政部门按原渠道打卡发放 。
一、发放对象
全市目前在册城乡低保人员、特困供养人员、孤儿 。
二、发放标准
每人每月120元,主要用于疫情期间低保、特困、孤儿三类对象购买防护用品,应对物价上涨以及收入来源减少等给生活带来的直接影响 。
三、发放时段
南通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 , 从2020年2月开始发放;一级响应解除后次月停止发放 。
四、资金安排
崇川区、港闸区、开发区(含苏通园区)所需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各按50%比例负担;其他县(市)、区由本级财政列支,建议各地从临时救助资金渠道安排 。
五、发放要求
【南通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对全市困难群众发放临时生活补贴的通知 南通疫情防控政策】由各地民政部门按原渠道打卡发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