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农村医疗保险报销政策规定 泰州农村医疗保险报销政策规定最新( 二 )


2、年度内二次及以上住院起付标准减半 , 但不低于400元;
3、15日内再次入院视同一次住院 , 如在不同级别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按就高原则收?。?
4、普通病种同一年度内连续住院时间每超过90天,视同另一次住院,需再次收取起付标准费用;
5、患恶性肿瘤、肾功能衰竭需透析以及器官移植的,其门诊放疗、化疗、透析及服用抗排异药物的费用,同一结算年度内只收取一次起付标准费用;
6、跨年度连续住院的,本次住院出院时新的结算年度内费用不收起付标准费用,新的结算年度再次入院的按年度第一次住院起付标准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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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个结算年度内,起付标准以上6万元以下的 , 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一级及以下报销85%,二级报销70%,三级报销63%;
2、6万元及至20万元的 , 报销63%;
3、按转诊规定到泰州市外定点医疗机构报销58% 。
七、大病保险待遇
 ?。ㄒ唬┢鸶侗曜迹?.5万元
 ?。ǘ┍ㄏ壤?.5万元至10万元(含)报销比例为60%;10万元以上报销比例为70% 。
 ?。ㄈ├讶禾宓牟伪H嗽?nbsp;, 起付标准为5000元,5000元至10万元(含)报销比例为70%,10万元以上报销比例为80% 。
八、生育医疗待遇
 ?。ㄒ唬┫薅畈怪曜迹?000元
 ?。ǘ┑陀谙薅畈怪曜嫉? ,按实补助;高于或等于限额补助标准的 , 按限额标准补助 。
九、异地就医待遇:
 ?。ㄒ唬┌垂娑ò炖砹艘斓鼐鸵奖赴傅牟伪H嗽?nbsp;, 各类统筹待遇与在本市内相同 。
 ?。ǘ┪窗垂娑ò炖碜锘蛞斓鼐鸵奖赴甘中苯拥绞心诙都耙陨匣蚴型舛ǖ阋搅苹咕驼锏模?除部分定额、限额结算的项目外报销比例在转诊待遇的基础上降低10个百分点 。
【泰州农村医疗保险报销政策规定 泰州农村医疗保险报销政策规定最新】 ?。ㄈ┎伪H嗽痹谑型饴糜巍⒁蚬霾睢⑶笱А⑻角住⒒卦Ъ氐惹樾瓮环⒓薄⑽!⒅夭∏谰然蛞搅苹谷衔肓⒓粗瘟?nbsp;, 就近在市外医疗机构发生的急诊医疗费用,按照市内相同医疗机构等级的报销政策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