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失业人员特别扶助金申请指南 泰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泰州失业人员特别扶助金申请指南 泰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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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失业人员特别扶助金申请指南 泰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一、补贴对象及条件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特别扶助金:
1.在市区范围内失业,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后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到2年,无法实现再就业的;
2.女性48周岁至50周岁,男性58周岁至60周岁;
3.参加失业保险且缴费满15年,其中在市区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须满10年 。
二、所需材料
《居民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费缴费明细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
三、申请流程
失业人员携带所需材料到所属地失业保险机构进行登记 , 经审核通过后办理相关手续 。
养老保险补贴及医疗保险补贴采取先缴后补的办法,享受特别扶助人员每半年携本人身份证及缴纳养老和医疗保险的票据至所属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扶助 , 申报时间为每年的1月和7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