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重庆职工医保新政 2020重庆职工医保新政策解读


2020重庆职工医保新政 2020重庆职工医保新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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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 , 疫情防控期间,市医保局按照我市“支持企业40条”中第27条等工作要求,采取九大举措,全力确保患者医疗保障落实到位 , 全力为企业稳岗减负 。
举措一:对定点医疗机构
实施医保基金预付
为了保障定点医院收治新冠肺炎患者的需要,全市除了给医疗机构正常每月结算支付以外,还动态的及时向定点医院拨付了新冠肺炎诊疗的专项预付金 。
举措二:对新冠肺炎患者
实施医保“即参即享”和单病种结算
对于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未及时参保的,疫情期间实行“即参即享” , 保证患者即时享受医保待遇 。将新冠肺炎疑似和确诊患者参照单病种模式进行医保结算 , 所有诊疗药品、诊疗项目不受医保目录限制 , 全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 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保障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 。
举措三:对市外异地患者实施医疗费用垫付
对异地新冠肺炎患者,无论是否办理异地就医手续,无论诊疗定点医院是否与国家医保异地联网平台联网结算 , 一律实行先就医后结算,诊疗费用由医保预付金先行垫付 。疫情期间,对我市在市外异地就医的确诊新冠肺炎参保患者,实行先救治后结算,报销不再执行异地转外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 。
举措四:对急需药械和诊疗药品实施保供稳价
疫情期间 , 实施治疗药械挂网绿色通道:属于我市挂网目录但未挂网的新冠肺炎诊疗急需药械,药械生产企业可随时申请挂网或直接挂网 , 医疗机构按市场价格采购;对供应短缺用药,医疗机构可通过交易平台备案采购 。简化谈判药品使用程序:对于国家谈判药品 , 由经治医生评估,科室负责人审批报医院医保办备案 。加强治疗药械保供稳价监测:对疫情期间不合理涨价、配送不到位单位,从严处理并纳入我市药械招标采购黑名单 。
举措五:对门诊特病患者实施快捷优化的服务措施
疫情期间,申请门诊特病办理由每月集中鉴定改为随到随检;允许医院根据特病患者实际,可将一次处方用药量放宽到3个月,减少患者到医院配药次数 。
举措六:对参保企业,实施稳岗补助、减缴和缓缴等综合措施
在稳岗补助方面,医保部门配合人社、财政部门,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小企业及其职工,按规定给予应缴医保费3个月50%的援企稳岗返还 。在减缴和缓缴方面,对我市职工医保的所有参保企业,实施基本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即2020年2-4月,单位缴费费率由8%降到4%;同时,2020年1-2季度参保企业缴费可缓至2020年7月31日前缴纳 , 缓缴期间,不收滞纳金 , 不影响参保人员正常享受待遇,不影响个人权益记录 。
举措七:对其他参保人员实施特事特办服务
在疫情防控期间,参保人如逾期办理新生儿参保登记、停断保接续手续、退休人员不足年限补缴、生育待遇领取等手续的,在疫情解除前,疫情防控期不计入办理时间期限的计算 。参保人可在疫情解除后办理相关手续 , 按规定补办后不影响个人权益记录和待遇享受 。同时,全市医保部门畅通异地就医备案电话,引导参保人通过电话办、传真办、邮件办、手机办、网上办等各种形式办事 。
举措八:对医保基金强化基金监管
加强基金收支动态监测和统计分析,指导定点医院及时完成信息系统新增新冠肺炎单病种对码工作 , 准确上传核对医保结算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