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大中专院校学生户口迁移需要哪些材料 扬州大中专院校学生户口迁移手续


扬州大中专院校学生户口迁移需要哪些材料 扬州大中专院校学生户口迁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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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学生 , 在校期间或者毕业后 , 可以将户口迁往原籍、现家庭地址、本人合法稳定住所或者就(创)业地 。(迁往农村原籍的适用第二条第(五)款)
提交以下材料:(1)书面申请;(2)居民身份证;(3)居民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表);(4)户口迁移证;(5)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在校生提供学生集体户主管部门同意意见书 。
第二条第(五)款:
户口登记在学生集体户的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在校和毕业学生 , 可申请将户口迁回原籍;
提交的证明材料:(1)书面申请;(2)居民身份证;(3)居民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表);(4)户口迁移证;(5)毕业生提交毕业证书 , 在校生提交学生集体户主管部门同意意见书;(6)村组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
农村籍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学生,毕业时原籍地房屋已拆迁 , 在农村异地重建地区居住,且在我市城镇无房无业、无直系亲属投靠的 , 可临时在原籍地所在的村集体户落户 , 但应登记经常居住地 。符合户口迁移条件的,应该迁往经常居住地 。
【扬州大中专院校学生户口迁移需要哪些材料 扬州大中专院校学生户口迁移手续】提交以下材料:(1)书面申请;(2)居民身份证;(3)居民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表);(4)户口迁移证;(5)毕业证书;(6)村组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7)在我市城镇的无房、无业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