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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内容:
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经批准可继续缓缴养老、失业和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费,缓缴期最长6个月 。
对上年度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备付期限在1年以上的统筹地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旅游企业阶段性实施缓缴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政策,期限不超过1年 。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不影响企业信用和职工个人权益记录 。
???办理类型:承诺件
???办理方式:线下办理
???受理条件:经社会保险费征收部门(税务部门)初审通过的企业单位
???咨询电话:
市本级:
0514-80978690、0514-80978696
广陵区:
0514-87347595
开发区:
0514-87968629
生态科技新城:
0514-80979969
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
0514-80979569
邗江区:
0514-80322921
江都区:
0514-80805815、0514-80805875
宝应县:
0514-88225743
高邮市:
0514-84612397
仪征市:
【扬州缓缴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的助企政策怎么办理 扬州失业人员社保减免】0514-83411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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