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业务什么时候恢复 扬州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法


扬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业务什么时候恢复 扬州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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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更好地为全市城乡居民服务,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安排,我市将从2021年12月6日开始,上线运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一体化信息平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子系统 。
系统升级期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业务调整安排:
【扬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业务什么时候恢复 扬州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法】2021年11月15日—2021年12月5日,暂停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业务,2021年12月6日恢复办理 。
本次新旧系统切换涉及部门:
人社部门:全市人社部门,含各县(市、区)人社部门以及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平台 。
税务部门:全市各级税务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