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普通居民接种新冠疫苗注意事项 扬州新冠疫苗接种咨询

【扬州普通居民接种新冠疫苗注意事项 扬州新冠疫苗接种咨询】

扬州普通居民接种新冠疫苗注意事项 扬州新冠疫苗接种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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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种者在接种前应开展自主健康监测,如14天内本人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或接种当日体温≥37.3℃,或不宜接种的,应暂缓接种 。
2、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疾病患者,通过生活方式调整和(或)药物治疗,血压可维持在相对正常水平,没有糖尿病并发症,原则上可以接种新冠疫苗 , 具体请按临床医师医嘱执行 。
3、心脏病等心血管系统疾病如果处于急性发作期应暂缓接种疫苗 。
4、接种当天携带本人身份证,全程均需佩戴口罩,按照健康申报-询问诊-登记-签署知情同意书-接种-留观等流程完成接种 。
5、接种前医生询问健康状况时,请如实告知相关信息 。患急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病期和发热者等情况,以及近期(3个月内)有备孕计划的育龄妇女,请暂缓接种 。注射过免疫球蛋白者应间隔1个月再进行接种 。
6、接种完成后,需现场留观30分钟无异常后方可离开 。接种当日注射部位避免沾水并注意个人卫生,适当安排休息 。接种后一周内避免接触个人既往已知过敏物及常见致敏原,尽量不饮酒、不进食辛辣刺激或海鲜类食物,建议清淡饮食、多喝水 。
接种疫苗后虽然可以产生免疫力,可以大大降低感染风险,但任何疫苗保护作用不可能100%,部分人接种后有可能不产生足够抗体,仍然会有感染风险,特别是在还没有建立起社会免疫屏障的情况下 。所以,即使打完疫苗,也要保持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