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失业保险缴费指南 扬州市失业保险金


扬州失业保险缴费指南 扬州市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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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城镇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均可以参加失业保险,城镇职工社保通常由企业统一办理参保缴费 。
1、城镇职工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一、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按4250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暂按21821元执行 。
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按照上述标准执行,具体执行时间由各设区市确定 。
用人单位及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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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按照缴费基数和比例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
缴费方式:
单位代缴
失业保险费用是由单位缴纳,非个人缴费 。
按月缴交 , 职工个人缴交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
缴费地点:
1.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扬州市高邮市府前街127号
电话:0514-84645941
上班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2.仪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扬州市仪征市大庆北路86号
电话:0514-83441917
上班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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