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失业保险参保条件 扬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扬州失业保险参保条件 扬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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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城镇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均可以参加失业保险,城镇职工社保通常由企业统一办理参保缴费 。
城镇职工参保条件: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含依法招用的外国人)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
【扬州失业保险参保条件 扬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条件:
1. 我省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自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我省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办法先办理就业登记,并在就业登记地办理参保手续 。
2. 在我省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10年的外省户籍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继续参保的 , 按我省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办法办理就业登记后,可在我省就业登记地办理继续参保手续 。
3.在我省灵活就业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民民,按我省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办法办理就业登记后,可在我省就业登记地办理参保手续 。
4. 持《扬州人才居住证》(A证、B证)、《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主证、副证)、《扬州海外留学人才居住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永久居留证》的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