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宿迁宿豫开具新冠疫苗接种禁忌证明地点一览 宿迁市新冠疫苗接种


2021宿迁宿豫开具新冠疫苗接种禁忌证明地点一览 宿迁市新冠疫苗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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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1年9月2日13:32:50
宿迁宿豫开具新冠疫苗接种禁忌证明地点一览
县区
单位地址联系电话宿豫区
宿迁市中医院
豫新街道洪泽湖东路9号
0257-84480318
顺河镇医院
顺河街道扬子江15号
0527-84283409
大兴镇医院
大兴镇振兴路66号
0527-88756518
来龙镇中心卫生院
来龙镇西外环东侧藏龙街南侧
0527-88856885
豫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豫新街道五台山路2号
0527-84466495

详细内容请看》》2021宿迁因身体原因打不了疫苗怎么开证明?
拓展信息
开具对象包括哪些人群?
根据国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新冠病毒疫苗说明书》等不适宜接种或暂缓接种的人员 。主要包括以下5种情况:
①对疫苗的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 。灭活新冠病毒疫苗辅料主要包括:磷酸氢二钠、氯化钠、磷酸二氢钠、氢氧化铝 。
②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 。
③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征、脱髓鞘疾病等) 。
④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 。
⑤妊娠期妇女 。
【2021宿迁宿豫开具新冠疫苗接种禁忌证明地点一览 宿迁市新冠疫苗接种】如有调整,按相关最新要求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