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江北区公租房申请条件2022年最新 宁波海曙区公租房申请条件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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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江北区公租房申请条件2022年最新
【宁波江北区公租房申请条件2022年最新 宁波海曙区公租房申请条件2020】申请受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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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际居住在江北区,持有《浙江省居住证》,且证件有效的非宁波市区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
2、在本区现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半年以上社保,或取得本区工商营业执照1年以上(附税务部门1年以上完税证明);
3、年龄在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下;
4、无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根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取消“无违反国家及宁波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无违法生育记录”的规定 。
5、申请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在市区内无房(包括自有非住宅用房和已签订购销合同并登记备案的期房,自有住房在5年内转让或征收、拆迁的,应当计算在内) 。
6、申请时在市区没有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
7、申请前先进行流动人员量化积分赋分(分值不低于20分【一线环卫工人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