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未就业毕业生见习补贴每年什么时候申报? 海宁应届毕业生补贴


镇海未就业毕业生见习补贴每年什么时候申报? 海宁应届毕业生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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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未就业毕业生见习补贴每年什么时候申报?
申报时间
见习补贴申报一年一次,申报时间为每年的10月8日至3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
补贴标准
享受区财政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当地当年度最低月工资标准50%的实习补助,实行先发后补,由实习单位先行垫支,待高校毕业生实习结束后由实习单位向区人力社保局申报,经区人力社保局审核无误后,由区财政局核拨 。享受月份按实际参加就业见习时间为准,非因本人原因一般不少于1个月 , 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 。
申报条件
由接收宁波生源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的基地负责申报,申报时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宁波生源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区内高校毕业生实践(见习)基地参加就业见习 。
2、按规定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发放实习生活补贴的,实习生活补贴不得低于当地当年度企业职业最低月工资标准 。
【镇海未就业毕业生见习补贴每年什么时候申报? 海宁应届毕业生补贴】3、办理过未就业登记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