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公租房申请指南 宁波市住房困难户标准( 二 )


4.核准登记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请家庭,由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予以分类登记,并通知申请人 。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 , 由各镇乡(街道)书面通知申请人,提交的资料不予退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