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宁波江北区两直补助申领条件有哪些? 2020年宁波市政府补贴政策


2020年宁波江北区两直补助申领条件有哪些? 2020年宁波市政府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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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宁波江北区两直补助申领条件有哪些?
予以补助条件
2019年年底前设立且经营正常 , 符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小微企业判定标准》(GS46—2018)的小微企业 , 或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依法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家庭或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可以申请补助:
 ?。ㄒ唬┙衲?-4月出口额同比减少10%以上的外贸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
 ?。ǘ┦芤咔橛跋煅现氐慕煌ㄔ耸洹⑴┝帜劣妗⒉鸵⒆∷蕖⒙眯猩缂跋喙胤瘛⒂卫谰扒芾? ,以及根据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公共场所规范管理的指导意见》(省疫情防控办〔2020〕54号)明确列入复工复产负面清单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
 ?。ㄈ┍蝗隙ㄎ萍夹托∥⑵笠怠ⅰ靶∩妗迸嘤笠怠⒁喂诰汀捌纷直辍逼笠?,以及传承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传统文化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
 ?。ㄋ模┙衲?-4月有创业担保贷款利息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已经享受过贴息等政策的不再补助) 。
 ?。ㄎ澹┙刂?月底,企业社保登记人数多于去年年底参保登记数的小微企业 。
符合上述多条标准的,不重复补助 。
不予补助情形
 ?。ㄒ唬┦粲谝韵氯我磺樾蔚模?一律不予补助:
1、吊销未注销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2、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小微企业和标记为异常状态的个体工商户;
3、未在今年6月30日前完成2019年度企业年度报告 , 或已完成2019年度企业年度报告但为“全零申报”(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等经营性指标均填写为0)的小微企业;
4、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小微企业,以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小微企业;经营者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个体工商户;
5、列入市市场监管局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小微企业;列入市人社局的拖欠工资黑名单、市应急管理局的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市生态环境局的环境违法失信黑名单之内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6、列为税务非正常户、列入重大税收违法黑名单和纳税信用等级D 级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及2019 年1 月1 日至2020 年6 月30 日受到税务行政处罚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7、评为“亩产效益”综合评价D类的工业小微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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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宁波江北区两直补助申领条件有哪些? 2020年宁波市政府补贴政策】 ?。ㄋ模┕煞萦邢薰荆婺R陨瞎ひ灯笠?nbsp;, 规模以上、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不纳入补助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