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独生子女证办理材料 青岛市独生子女证办理条件


青岛市独生子女证办理材料 青岛市独生子女证办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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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申办材料
1、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户口簿原件及地址页、索引页、当事人单页、子女单页复印件(1份,出具单位:公安户籍管理部门 )
2、填写《计划生育服务手册》中的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 (1份  , 出具单位: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村(居) )
3、申请人一方户籍在省外的,需提交个人申请和其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当事人只有并且自愿只生一个子女的证明 。(1份,出具单位:户籍地所在村(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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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1、只生一个子女 , 自愿不再生育的
2、已有两个子女,其中一个夭折后不再生育的
3、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的
4、申请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时,子女年龄应当在14周岁以内,或母亲年龄在49周岁以内
5、《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由夫妻共同申领 , 丧偶、离婚者可单独申领
截止至2015年12月31日前生育一个子女,并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没有办理独生子女证的 , 可以办理独生子女证 。进入2016年之后生育一个子女的,不再发放独生子女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