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应对疫情影响支持企业加快复工复产政策措施 沈阳疫情措施


沈阳应对疫情影响支持企业加快复工复产政策措施 沈阳疫情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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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沈阳市应对疫情影响支持企业加快复工复产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沈阳市应对疫情影响支持企业加快复工复产若干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 , 认真贯彻落实 。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沈阳市应对疫情影响支持企业加快复工复产若干政策措施
为进一步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 鼓励企业加快复工复产、满产扩产,促进全市经济快速回升向好 , 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
一、降低市场主体房屋租金成本 。在减免承租市属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权属物业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租金的基础上,鼓励非国有物业业主与租户协商减免租金 。2022年,对于为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房屋租金的出租人(包括国有和非国有房屋),在本年度内按月免征减免租金对应月份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免税金额不超过减免租金额 , 免税期限最高不超过6个月;对于为非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房屋租金的出租人,按照服务业的免税标准,以补贴形式给予支持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城乡建设局、财政局,各区、县(市)政府)
二、减轻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能负担 。4月份,对于因疫情原因停工停业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产生的水、电、气费用给予10%的补贴;5、6月份可申请水、电、气费用缓缴,缓缴期不超过6月30日 。缓缴期内“欠费不停供”,免收欠费滞纳金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城乡建设局,沈阳水务集团、沈阳供电公司、沈阳燃气集团 , 各区、县(市)政府)
三、支持市投资基金为中小企业纾困 。支持市投资基金加大对中小企业、科创企业投资力度,筹集资金5000万元,设立盛京征信中小企业纾困专项基金,不以盈利为目的 , 简化投资评估等审批要件和流程,2022年,对于成长性好、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给予阶段性股权投资支持,单户企业投资额不超过200万元,原则上期限不超过1年 。(责任部门:沈阳盛京金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市财政局)
四、提升企业融资便利度 。充分发挥盛京征信平台功能,利用大数据征信模型,采取为企业办理“法人信用卡”等方式 , 推动金融机构扩大无抵押信用贷款投放规模 。提升小微企业应急转贷业务便利度,降低转贷费率,7月31日前,在5天期限内免收资金占用费,对于征信状况较好的企业 , 简化审批要件和程序 。(责任部门:市金融发展局、财政局,沈阳盛京金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五、加大企业融资支持力度 。对于规模以上工业中小企业,2021年发生的且2022年4月1日(不含)前未结清的单笔1年期流动资金贷款,在2022年1-3月实际支出利息给予补助,补助标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月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30%计算,单户企业最高补助金额10万元 。对于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发放的普惠小微贷款 , 按照贷款余额季度环比增量的1%提供资金激励 。(责任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金融发展局、财政局,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营管部)
六、支持重点龙头企业发挥引领带动作用 。鼓励我市产业链龙头企业增加采购量、缩短付款周期,引领带动上下游企业同步复工复产 。2022年上半年,对于建延补强产业链作用明显、产值达到1亿元且同比增长10%以上的制造业企业,奖励5万元 , 产值增量每增加5000万元再奖励5万元 。单个企业获得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责任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