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企业以工代训补贴申请指南 温州以工代训补贴公示


温州市企业以工代训补贴申请指南 温州以工代训补贴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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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企业以工代训补贴申请指南
申报对象
在本市依法登记注册且在本市正常缴纳8月份失业保险(含经批准允许8月份社保费缓缴)的中小微企业和行业为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的大型企业 。
【温州市企业以工代训补贴申请指南 温州以工代训补贴公示】奖励额度
按照每人每月500元标准给予企业以工代训补贴,不足1个月另行折算 , 且每家企业累计以工代训补贴最高不超过30万元 。
申报材料
符合条件的企业登录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在线提交以工代训补贴申请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共享获取);
2.《温州市以工代训补贴申请表》;
3.《温州市以工代训补贴人员花名册》(由系统根据企业2020年8月底失业保险缴费信息自动生成人员清单,企业勾选参加以工代训人员并生成花名册);
4.人力资源服务公司需另行提供《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派遣员工情况确认表》 。
受理时间 申报截止日为11月20日,逾期未报的企业,视为放弃申领以工代训补贴 。
企业办事流程
1 企业根据申报通知要求,登录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在线填写并提交《温州市以工代训补贴申请表》和《温州市以工代训补贴人员花名册》(详见附表) 。人力资源服务公司需另行提供《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派遣员工情况确认表》(见附件);
2 根据短信提醒,查看审核、公示进展 。
3 企业确认奖补资金汇入基本户账户(无需提供收款凭据) 。
政府内部流转流程 1 人社部门发布申报通知,并启动项目申报工作 。
2 系统按照企业在线提交的《申请表》按申报时失业保险参保缴费归属区域向相应的人社部门转派在线审查任务 。
3 市大数据管理局会同人社部门获得申请企业2020年8月底失业保险缴费人数、企业划型名单(享受减免社会保险费的企业类型)和允许8月份社保费缓缴企业名单 , 并导入系统 。
3 申报截止后,由属地人社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在线审查 。
4 通过审定的拟补贴项目在线公示3个工作日,并向企业发送公示提醒 。
5 经公示无异议后,属地人社部门依据电子审批单在3个工作日内向企业《申请表》中提供的基本户账户拨付补贴资金,并在系统上及时确认资金到位 。
咨询电话
市人社局:0577-89090156
鹿城人社局:0577-55566370
瓯海人社局:0577-88581557
龙湾人社局:0577-86966771
经开区人力资源局:0577-86996803
洞头人社局:0577-63480076
瑞安人社局:0577-66688607
乐清人社局:0577-61880263
永嘉人社局:0577-57672600
平阳人社局:0577-59885162
文成人社局:0577-59026850
泰顺人社局:0577-67583417
苍南人社局:0577-68685835
龙港人社局:0577-59911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