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申报方式有哪些 浙江劳动保障书面审查


温州市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申报方式有哪些 浙江劳动保障书面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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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继续采取网上申报或书面申报两种形式 。首次参加书面审查的用人单位采用书面申报形式,往年已申报过书面审查的用人单位采用网上申报形式 。
书面申报
用人单位可向区人力社保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或所在地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监察中队领取《用人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年度书面审查报告书》或登录洞头政府网 (信息公开目录-洞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公示)下载《温州市洞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的通知》的附件,如实填写并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属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详见附件)接受书面审查 。
书面审查需报送的材料:
①《用人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年度书面审查报告书》一式二份(见附件2);
②《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③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④2019年12月份用人单位职工花名册;
【温州市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申报方式有哪些 浙江劳动保障书面审查】⑤洞头区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增减备案表 。用人单位所带材料一律用A4纸,复印件须有提供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注明与“原件一致”的字样 。
网上申报
点击登录》》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公共服务平台 ,点击“书面审查申报”,如实填写后申报 。(具体操作见附件)
材料报送时间
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申报的时间为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 。
附件清单》》温州市洞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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