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 2020年城乡基本医疗( 二 )


四、医保支付管理有哪些工作要求?
医保支付是保障群众获得优质医药服务、提高基金使用效率的关键机制,《通知》提出三方面要求:
一是加强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将考核结果与医保基金支付挂钩,更好推进定点医药机构的事中、事后管理 。
二是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 普遍实施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支付方式,在30个城市开展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完善医保总额管理 。
三是加强医保目录管理,逐步统一医保药品支付范围,建立谈判药品落实情况监测机制,2020年6月底前将国家重点监控品种剔除出目录并完成40%省级增补品种的消化 。
五、如何加强基金监督管理?
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保命钱” , 确保基金安全是医疗保障部门的首要任务 。《通知》强调2020年要继续加强基金监督检查:
一是建立全覆盖式医保基金监督检查制度,全年组织开展两次医保基金监督检查 。以医保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为重点 , 分类推进专项治理 。
二是推进基金监管规范年建设,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以推进规范执法 。
三是强化基金监管长效机制,“两试点一示范”为抓手,健全监督举报、举报奖励、智能监管、综合监管、责任追究等措施 , 探索建立医疗保障信用体系,建立药品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 。四是加强对承办大病保险商业保险机构的监督检查 。此外,《通知》还对推进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市地级统筹、加强基金运行分析提出了工作要求 。
六、经办管理服务如何加强?
提升医保公共服务能力、加强经办管理服务 , 是实现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通知》对经办服务提出四方面要求 。
一是抓好参保缴费工作 。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实现应保尽保 。在各地政府统一组织下,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参保征缴业务衔接协同,加强医保、税务部门间经办联系协作 , 提高效率和服务水平,确保年度参保筹资量化指标落实到位 。
二是推进一体化经办运行 。推动市地范围内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 。全面落实全国医保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 完善异地就医业务协同管理机制 。
三是提升经办管理服务能力 。加快构建全国统一的医疗保障经办管理体系,整合城乡经办体系,建立统一服务热线 , 大力推进服务下沉 。四是加快推进全国统一的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认真抓好15项信息业务编码标准的信息维护和测试应用工作 。
《通知》还要求,各地要加强对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 , 明确工作职责,合理引导预期,确保任务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