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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工伤赔偿标准
一、1-10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如下:
一级伤残本人工资×27个月
二级伤残本人工资×25个月
三级伤残本人工资×23个月
四级伤残本人工资×21个月
五级伤残本人工资×18个月
六级伤残本人工资×16个月
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
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
【2020温州市工伤伤残赔偿标准 温州九级伤残赔偿标准2020】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
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下同) 。
二、1-6级伤残津贴(按月享受)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六级伤残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如下:
一级伤残本人工资×90%
二级伤残本人工资×85%
三级伤残本人工资×80%
四级伤残本人工资×75%
五级伤残本人工资×70%
六级伤残本人工资×60%
说明:1)1-4级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2)5-6级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在难以安排工作的情况下支付,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
三、5-10级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上述两金标准,根据伤残等级确定,工伤保险条例未规定统一标准,具体标准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一般是按照本人工资一定倍数计算 。
四、停工留薪期工资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
注:实践中主流做法是按照工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确定 。
计算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时是否包括加班费,实务中各地有不同的做法 。
比如,《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待遇案件的裁判指引》第14条规定,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按劳动者工伤前十二个月的包含加班工资在内的平均工资福利待遇标准确定 。
《上海高院民一庭调研与参考》(〔2014〕15号)倾向认为 , 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不应包含加班工资 。
五、停工留薪期护理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如果单位未安排护理,则由单位支付护理费 。护理费标准如何确定?各地并无统一做法 。
比如,《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所在单位未派人护理的,应当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向工伤职工支付护理费 。
六、评残后的护理费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 ,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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