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温州市市本级第二批人才住房配售申请公告 2021温州市市本级第二批人才住房补贴


2021温州市市本级第二批人才住房配售申请公告 2021温州市市本级第二批人才住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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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市本级第二批人才住房配售申请公告
为聚天下英才,建设更美温州,根据《温州市人才住房租售并举实施办法》(温委办发〔2019〕70号)规定,现就温州市市本级第二批477套人才住房配售申请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申请时间
2021年3月25日至4月25日 。
二、申请条件
配售人才住房的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 且已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全职工作合同,已以用人单位的名义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或个税)36个月以上(其中ABCDE类人才由单位提交《关于XX破格申请配售型人才住房的报告》可放宽至1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温州市范围内无住房且在2019年12月24日之后无住房交易记录,或者本人及配偶在温名下住房建筑面积低于60平方米(含),均未享受过温州政府住房优惠政策 。
(一)全职在我市用人单位工作且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为温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ABCDE类人才(按《温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2021)》<温委人〔2021〕1号>执行;
(二)全职在我市中小学(幼儿园)、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且贡献积分值达到100分以上(按《温州市人才住房租售并举实施办法贡献积分指标》<温委人〔2019〕13号>执行;
(三)全职在我市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中介机构工作,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温州市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按《温州市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第一版)》<温委人办〔2020〕5号>和《温州制造业产业基础再造和产业链提升继续紧缺人才目录(2020)》<温委人办〔2020〕10号>执行)范围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技师以上职业资格,且近两年年工资薪金所得额达到10万元及以上(以所在单位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额为准) 。
一个家庭有多人符合申购条件的,仅限申购一套,配售房源以主申请人单位隶属地发布的公告为准 。
三、申请流程
(一)网上申报 。用人单位登录“温州市人才住房综合信息管理系统”(http://115.223.34.156:9080/extcomponent/security/talent_login.jsp) , 按提示填报单位信息、申请人信息,并如实上传以下附件(经单位审核盖章和负责人签字):(1)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护照);(2)学历证书;(3)签订3年以上全职工作合同和相应证明材料;(4)在温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或个税)36个月以上证明材料,其中ABCDE类人才由单位提交《关于XX破格申请配售型人才住房的报告》 , 可放宽至1个月;(5)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相关法人登记证书等证明材料,以及用人单位近6个月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完税证明;(6)根据人才类别提供以下相应资料:①ABCDE类人才称号入选文件或荣誉证书;②中小学(幼儿园)、医疗卫生机构贡献积分值计算表及证明材料;③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以及近两年年工资薪金所得额达到10万元及以上的证明材料即《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和《个人所得税缴纳记录》 。
市本级受理范围为省部属在温高校院所、市属单位、市本级企业(主要税收地在市本级);各县(市、区)受理范围为本辖区内单位;企业隶属关系原则上按注册地确定,注册地与主要税收地不同的以主要税收地为准 。
(二)并联审核 。人才资格由市委人才办会同人力社保、科技、教育、卫健等有关单位进行审核,住房资格由市住建局会同有关部门审核 。对通过人才资格条件、住房资格条件审核的人才名单 , 在市委人才办、市住建局网站进行资格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市住建局根据房源情况和通过资格审核人才数情况,制定认购方案,并在市住建局网站发布摇号选房公告,公布摇号选房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