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龙湾区企业用工保障措施“十五条”


2020年龙湾区企业用工保障措施“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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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龙湾区企业用工保障措施“十五条”
【2020年龙湾区企业用工保障措施“十五条”】实时掌握疫情防控用工需求,按照轻重缓急 原则,制定用工保障方案、提供免费短期 劳动力对接服务、余缺调剂、组织见习、定向跨区域招聘等措施,分层分类满足企业用工需求 。
留岗接返:对重点疫情地区 务工人员“留岗留薪” 的企业予以补助 ,按照温州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 核定予以企业一次性补助 。企业出资包车 接员工返龙的 , 以“你来龙湾 , 我出路费”的模式按政府、企业2:1 比例共同分担 解决。
企业外地员工2月22日前通过铁路列车、客运汽车方式返温的 , 车票费用全额补助;
2月23日至2月29日返温 , 车票费用减半;
2月29日前自驾返温,按照同地区乘坐铁路列车标准予以补助 ,确无铁路列车的参照客运汽车标准 。
返还缓缴社保 :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 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 ;对受疫情影响 的参保企业,可返还1-3个月 的社会保险费 。对因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缓缴社会保险费,相关补缴手续可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完成 。
培训补贴:在受疫情影响期间停工半停工的各类企业,组织职工(含劳务派遣人员)参加线上职业培训的,按企业实际培训费用不超过95% 的比例给予企业补贴,每人每个 培训项目补贴的培训费用最高不超过800元,企业职工每人每年 可享受不超过3次 补贴 。
“老带新”奖励:企业现有返工人员推荐亲戚、老乡、同学等来龙就业  , 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的,给予推荐人500元/人 的补贴 ,同时计推荐人1分/人 的新居民积分,最高计分不超过10分;疫情结束后三个月内,给予推荐人300元/人的奖励 。
就近就业奖励:村、社区等基层组织推荐龙湾户籍属地村、社区待业人员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并连续缴满3个月的,给予推荐组织500元/人,疫情结束后三个月内,给予推荐组织300元/人 。基层组织奖励可以补贴形式发放给推荐人 。
就业招聘:实行就业、人才相关政策和服务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邮寄办,面向企业免费开设龙湾招聘专栏,推出“龙湾求职招聘” 小程序 , 开通视频招聘 、远程面试 服务 。
鼓励社会力量:鼓励行业协会、商会牵头举办各类行业高端人才项目线上交流活动,按照场次和效果给予最高10万元 资助 。支持企业开展网上招聘工作 , 免费帮助企业解决招工难问题、恢复生产的人力资源服务中介机构,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 的专项支持 。
外出引才 :凡参加政府组织赴外招工 的 , 给予每家企业每次最高不超过20000元 的交通食宿补贴
返工敬业奖励:包括免费健康体检的“健康服务礼包” 、保障日常生活必需的“返岗生活礼包” 、满足员工职业技能提升需要的 “技能提升礼包”、丰富员工及其子女精神生活的“文体培训礼包” 、提升新居民获得感的“新居民积分礼包 ”。
企业人才引进奖励:在复工复产期间,企业新引进工程师、程序员和工业设计师 , 可提前推荐 评定为“正高级、副高级新动能工程师”,企业引才奖励额度在原基础上提高20%  , 分别按每人24万元 、12万元 的标准兑现 。毕业2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含毕业学年大学生)首次到我区企业就业的,按照出发地(生源地或毕业院校地)为浙江省、华东地区(浙江省除外)、华东地区以外分别给予给予个人360元、600元、960元 的求职路费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