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领取指南 温州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温州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领取指南 温州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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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序做好高校毕业生招引“510计划”攻坚行动期间就业补贴兑现工作 , 根据《关于高水平建设人才生态最优市的40条意见》(温委人〔2020〕1号)、《关于开展高校毕业生招引“510计划”攻坚行动 助力“百万人才聚温州”的方案》(温委人〔2020〕2号),制定本操作办法 。
一、申请对象
申请对象共分四类:
第1类对象 。
2020年9月1日后新全职来温工作的35周岁以内博士研究生、世界排名前200位大学(以最新一期ARWU、THE、QS、U.S.News排名为准)或国内“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 。
第2类对象 。
2020年9月1月至2021年9月30日期间首次来温并在大型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毕业5年以内) 。
第3类对象 。
2020年9月1月至2021年9月30日期间首次来温并在中小微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毕业5年以内) 。
第4类对象 。
2020年9月1日以前来温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此类对象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温人社发〔2020〕73号)文件执行,2021年3-4月开展集中申报工作) 。
二、申请条件
第1-3类对象申请时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全职在温工作 。
以在温养老保险缴纳情况为主要依据,以用人单位劳动(聘用)合同为佐证材料 。
2.新(首次)来温工作 。
由系统调用大数据认定,如近两年在温无缴纳养老保险记录,则认定为新(首次)来温工作 。
3.年龄要求 。
第1类对象须35周岁以下,判定方式为“首次缴纳养老保险时间(默认为X年X月1日)”-“身份证出生年月日”≤35 。第2类、第3类对象不受此限制 。
4.毕业要求 。
第2、3类对象须毕业5年以内,判定方式为“首次缴纳养老保险年份-毕业证书取得年份” ≤5 。第1类对象不受此限制 。
5.单位要求 。
按《温州市区产业政策奖补资金兑现管理办法》(温政办〔2020〕68号)执行,其中第2、3类对象仅限企业人才 。
三、申领流程
市本级受理省部属在温高校院所、市属单位的对象;各县(市、区)受理本辖区内单位的对象 , 包括明确管理的关系的科研院所;用人单位为企业的,由“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与查重系统”自动确定隶属地 。具体流程如下:
(一)个人申报 。
PC端登录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reward.wenzhou.gov.cn)搜索“温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或手机端登录“温州人才云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温州人才”-“人才云”)点击“就业补贴”,按照提示填报(上传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社团法人登记证书图片、聘用合同等工作证明材料) 。
如遇劳务派遣类型或无法调取大数据等情况,导致系统无法自动审核上报的,申请人上传如下附件材料后 , 由用人单位集中向所在地人力社保部门线下申请,人力社保部门审核通过后将申请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列入系统“红名单”,并通知申请人上报 。
附件如下:
(1)身份证或护照图片;
(2)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社团法人登记证书图片、聘用合同等证明材料图片;
(3)学位证、学历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为国外学历学位)等证明材料图片;
(4)1个月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等社保信息 。所有上传佐证材料需用人单位作真实性校核并盖单位公章 。
(二)资格审核 。
登录“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与查重系统”(需政务外网环境,网址由市委人才办发送),查核以下内容:
(1)提供的材料是否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