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新单位员工参保指南 长沙市规范用人单位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行为若干规定


长沙新单位员工参保指南 长沙市规范用人单位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行为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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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已完成社保登记的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 。
一、办理入口
长沙市12333公共服务平台
二、办理流程
在长沙市12333公共服务平台进行人员新增,通过第一步注册的账号登录平台,在左侧“三合一异动申请”模块,点击“三合一异动新增” 。在“异动新增检索”模块输入身份证信息 , 根据系统提示,点击续保或者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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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填写参保信息 , 点击保存(红色为必填项),保存成功即在“三合一异动申报及查询”进行申报 。
Tips:申报前若有错误,可修改和删除草案;申报后系统会自动审核,在系统审核成功前,可取消申报;非数字证书用户在申报后 , 打印异动申报表并盖章,到社保经办窗口进行现场审核 。
【长沙新单位员工参保指南 长沙市规范用人单位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行为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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