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涿州企业职工病退人员初次劳动能力鉴定


2021涿州企业职工病退人员初次劳动能力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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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劳动能力鉴定
初次鉴定按照《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劳社部发〔2002〕8号)和《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鉴定管理办法(试行)》(冀劳鉴〔2007〕4号)文件有关要求,对经认定符合资格的申请人,组织专家进行因病(非因工负伤)劳动能力初次鉴定,并制定初次鉴定方案 。初次鉴定时要对每一位申请职工进行面检和查体,必要时,委托指定医疗机构出具临床检查和诊断报告 。并将职工初次鉴定面检情况填写到《职工因病(非因工负伤)劳动能力初次鉴定面检情况表》中 , 提出初次鉴定意见,对特殊情况不能到场进行检查的,个人可以提出申请 , 经单位确认后,可安排鉴定专家上门进行鉴定 。每位职工的原始检查结果和诊断结论资料要完整保留,作为最终鉴定材料的一部分,在最终鉴定时提交给省劳鉴委 。对通过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的人员,经市劳鉴委进行公示后,报省劳鉴委进行最终劳动能力鉴定 。
1.时间安排 。2021年度病退劳动能力初次鉴定具体鉴定时间和地点于2021年6月5日前 , 在市人社局网站公告公示栏提前公布 。2021年6月下旬完成初次鉴定工作 。
【2021涿州企业职工病退人员初次劳动能力鉴定】2.收费标准 。按照《市物价局、市财政局转发〈关于重新明确我省劳动能力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保价行费〔2014〕44号)规定,每人收取400元鉴定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