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以工代训补贴申报有关问题通知 西安市以工代训补贴是给员工还是企业( 二 )


(三)用工证明
新社区工厂(含扶贫车间、村镇工厂)、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需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其他各类企业需提供劳动合同,劳务派遣人员还需提供企业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 。
(四)身份类证明
1.所有参训人员需提供身份证电子版 。
2.新吸纳劳动者的企业申报6个月补贴期限的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就业困难人员需提供人社部门就业困难认定;
(2)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军人证》;
(3)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
(4)登记失业人员需提供《就业创业证》;
(5)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需提供身份证(已提供身份证的不需重复提供);
(6)贫困劳动力需提供区县扶贫(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7)新社区工厂需提供区县以上政府相关认定文件;
(8)农民专业合作社需提供合作社营业执照 。
(五)职工取得证书
1.以工代训参训职工未取得职业证书的,不需要提供培训相关证书 。
2.以工代训参训职工2021年取得人社部门高一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只需提供证书编号 , 由人社部门内部核查 。
3.企业可根据培训合格人员按照未取证情况先行申请70%,取证后根据个人取得相关证书的补贴标准核算后续补贴资金 。
(六)参训人员银行工资对账单
1.参训职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2.部分以工代训人员未完成3个月或6个月培训时间的,按其实际参训月数核算确定补贴 , 其中,培训时间超过半个月的按整月核算培训补贴,不足半个月的不给予培训补贴 。实际参训月数以银行工资对账单等为依据 。
3.可以通过大数据(职工参加失业保险数据)比对核实企业为职工发放工资等情况的,企业可不再提供发放工资银行对账单、劳动合同、身份证 。
(七)以工代训补贴申请表及企业承诺书(附件2、附件3)
三、申报要求
以上资料全部按照企业系统申报以工代训开班班级为单位,将所有资料电子版刻光盘报送相关人社部门 。光盘内企业基本资料(企业资质、补贴申请表、补贴人员花名册、承诺书等)和参训人员个人资料(个人身份类证明、用工证明等)分别创建文件夹,参训人员个人资料需按照开班人员花名册顺序编排 。
对企业申请以工代训补贴时提供虚假资料或虚报冒领的 , 纳入企业黑名单 , 并且三年之内不能参加相关的培训补贴事宜,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 。
监督举报电话:86786910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21日
附件1.doc
附件2.doc
【西安以工代训补贴申报有关问题通知 西安市以工代训补贴是给员工还是企业】附件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