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温州市支持合理住房需求的阶段性政策 2021年温州政策


2022温州市支持合理住房需求的阶段性政策 2021年温州政策

文章插图
温州市支持合理住房需求的阶段性政策
1.支持居民合理住房需求,对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申请商业贷款的,执行最低首付比例20%的规定,并享受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利率优惠 。
2.举行人居节、房展会、月光经济周等活动 , 大力宣传本市城市建设成果和生态宜居环境 。开展“温暖安居”优惠活动,满足合理住房需求 。
3.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 。
①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缴存职工租赁住房力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无房,申请无房租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每月提取额度由最高1200元提高至1400元 。
②支持职工高刚性住房需求 , 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政策执行期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 最高贷款额度单人缴存的提高15万元,双人缴存的提高30万元 。
③加大缴存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支持,贷款额度计算办法中缴存时限倍数提高至5倍作为基数,最高倍数增至11倍 。
④加大缴存职工购买首套刚需住房和二套改善型住房的消费能力,降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 。缴存职工家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调降至20% 。缴存职工家庭已拥有一套自住住房,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家庭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50%降至40% 。
4.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商业银行审核按揭贷款应以温州市域范围的住房和贷款信息为准,对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但有已结清住房贷款记录的,或名下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但无住房贷款记录的,或名下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但住房贷款已结清的,购买普通住房执行首套首贷优惠政策 。
5.降低个人住房消费负担 。对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申请商业贷款的,执行最低首付比例20%的规定;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鼓励银行进一步降低居民家庭首套刚需住房贷款利率,以更优惠的利率和更快的速度加强商品房抵押贷发放 。合理确定利率水平,在坚持底线原则的基础上,推动利率下调,向底线靠拢 。保持温州住房贷款利率在全省乃至长三角地区处于较低水平 。
6.切实保障购房人征信相关权益 。对受疫情影响失去收入来源的购房人,灵活调整住房按揭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 。落实好受疫情影响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送等有关惠民举措 。
以上措施,有效期截止2022年9月30日 。
7.加大对刚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的支持力度 。在本意见发布之日(2022年6月12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个人首次购买市区(含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洞头区、海经区、经开区)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存量住房(以网上签订浙江省商品房、存量房买卖合同时间为准),在取得房屋不动产证后,给予购房款0.6%的消费补助,领取不动产证后3个月内申请,逾期视同放弃补助 。
8.加大金融创新支持解决住房困难问题 。支持金融机构创新按揭贷款产品,为上述第7条购房人,办理中长期按揭贷款 , 可采取在前3年内还息不还本等创新型贷款方式 。
9.加大对三孩家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 。按照国家政策生育三孩的缴存职工家庭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上浮50% 。(注:该政策与阶段性政策不叠加,结合人口发展政策长期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