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待遇有哪些? 秦皇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秦皇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待遇有哪些? 秦皇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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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待遇有哪些?
我市门诊统筹起付标准为50元,报销比例5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65元 。已取得门诊慢性病资格的参保城乡居民,不再享受门诊统筹待遇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范围有哪些?
主要用于支付门诊费用、一般诊疗费补助、门诊慢性病费用、住院费用、购买大病保险费用及政策规定应由基金支付的其他费用 。
参保居民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时间
参保居民待遇享受期为参保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
【秦皇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待遇有哪些? 秦皇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城乡居民保险基金不予支付情况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国外以及港、澳、台地区就医的;
(五)体育健身、养生保健消费、健康体检费用;
(六)打架斗殴,交通事故 , 医疗事故 , 刑事犯罪 , 自伤、自残、自杀,吸毒、酗酒,戒烟、戒毒等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