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护照代办( 二 )


1、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
2、与变更加注内容一致的证明材料 。
九、护照过期重领
同“首次申请护照”材料 。
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回国后因护照失效重新申领的,还应当提交定居国外的有效证明 。
(备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制定本指南 。)
重庆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办证大厅接待时间:
周一至周五: 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其他出入境办证大厅接待时间以当地公安机关对外公布为准)
咨询电话:023-966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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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3-63758111(重庆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总队)
023-63962000(重庆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