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DE类人才认定申请指南 西安市de类人才认定


西安DE类人才认定申请指南 西安市de类人才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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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对象:
个人条件
D类人才:围绕“364”产业体系、“三区双创”及资本运作、上市辅导、自贸区管理、军民融合、旅游开发、教育医疗、文化创意、艺术创作等领域所需的创新型人才和紧缺型人才 。包括在世界500强、行业20强企业中担任中层及以上职务的高级管理、高级技术人才;在中国100强、行业10强企业中担任中层及以上职务的高级管理、高级技术人才;省级、地市级和行业(部级)技能大奖、技术能手、工匠大师称号获得者;具有高级职称、高级技师等相应职级的人员;被西安用人单位聘用并给予年薪30万元以上待遇的人员;牵头创办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吸引就业20人以上,年创造税收2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人;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获得排名全球前200名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 。
E类人才:产业发展与科技创新类实用性人才和特殊技能人才 。包括具有硕士、学士学位 , 中级职称、技师等相应职级的人员 。(硕士、学士学位 , 中级职称、技师等相应职级的人员满足条件之一即可 。)
申请认定为D、E的人才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遵纪守法,忠于祖国,拥护党的领导,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具备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注重团结协作的优良品质 。
2、必须是已在西安工作、与在西安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以及来西安自主创业的人员 。
单位条件
在西安市注册满1年并依法纳税的用人单位,可为法定退休年龄内的员工(含法人)申请人才认定 。各人才认定审批部门(以下简称认定部门)按照隶属与属地原则受理 。
1、市级委办局所属的企、事业单位人员申请认定,受理部门为其市级主管部门;
2、区县(开发区)委办局所属的企、事业单位人员申请认定,受理部门为其所在区县或开发区人社部门;
3、注册或纳税在西安市的单位、非公经济单位或自主创业人员按照属地原则受理,受理部门为单位纳税所在地的区县或开发区人社部门;自主创业的单位纳税在西安市级(或省级)的,受理部门为创业注册地所在的区县或开发区人社部门 。
二、认定程序
(一)个人申请 。申报对象根据西安市人社局发布《西安市D(E)类人才认定办法(试行)》 , 填写生成电子版《认定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向所在单位提出认定申请 。
(二)单位审核 。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请人各项条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单位人事(或人力资源)部门指定工作专人在西安市D、E类人才分类认定系统在线如实填写申请人员相关信息,通过分类认定系统向相关受理部门进行申报,下载打印《西安市D(E)类人才分类认定申请表》 , 经本人签字确认并加具审查情况和推荐意见后,加盖公章,同相关证明材料、附件材料(原件、复印件)报送到受理部门 。
单位在对申请人资料审核无误后 , 由单位进入系统填报资料
1、登录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网上服务-网上办事大厅-单位服务-西安市D、E类人才认定管理系统
具体操作流程可点此查看:
(三)受理认定 。市级委办局所属企、事业单位人员由其主管部门负责受理 。区、县委办局所属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由其所在区、县主管部门认定;中、省驻西安单位,非公经济单位及创业人员由单位地址所在地或注册地所在区、县、开发区人社部门认定 。
(四)资格审查 。受理部门对申报信息进行审查 。材料(原件)不完整、相关附件材料与原件不一致或材料真实性无法证明的不予受理,材料真实、有效、完整以及相关附件材料与原件一致的予以受理,并退还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