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交通事故赔付常见问题解答( 二 )


交强险的赔付对象为除司机或乘坐人员以外的第三者(即车外人员),对于司机或乘坐人员的损失应转换赔付角度,由对方车主(驾驶人、实际使用人、被挂靠人)、保险公司依法赔付,同时投保座位险的 , 可主张座位险赔付(保险公司同意的可一并处理,否则,需按保险合同纠纷另行起诉) 。
同时,投保人允许的驾驶人驾驶机动车致使投保人遭受损害,当事人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投保人为本车上人员的除外 。
七、车辆未投保交强险(或逾期投保),车主是否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赔付?
在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 应当依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因此,交强险具有强制性、公益性 。
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八、未投保交强险(或逾期投保)车辆发生事故 , 侵权人与投保义务人非同一人,投保义务人(即车主或实际车辆管理人)需赔付吗?
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不是同一人,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九、保险公司拒绝或拖延承保交强险、违法解除交强险合同,投保义务人在向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否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具有从事交强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违法拒绝承保、拖延承保或者违法解除交强险合同,投保义务人在向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后,请求该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十、多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 , 部分机动车未投保交强险,交强险应如何赔付?
多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损害 , 损失超出各机动车交强险责任限额之和的,由各保险公司在各自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损失未超出各机动车交强险责任限额之和,当事人请求由各保险公司按照其责任限额与责任限额之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依法分别投保交强险的牵引车和挂车连接使用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损害,当事人请求由各保险公司在各自的责任限额范围内平均赔偿的 , 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多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损害,其中部分机动车未投保交强险 , 当事人请求先由已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保险公司就超出其应承担的部分向未投保交强险的投保义务人或者侵权人行使追偿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十一、同一事故致多人受伤,部分受害人能否先行起诉?
同一交通事故的多个被侵权人同时起诉的 ,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各被侵权人的损失比例确定交强险的赔偿数额 。
十二、机动车所有权在交强险合同有效期内发生变动,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可否拒绝理赔?
机动车所有权在交强险合同有效期内发生变动,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发生后 , 以该机动车未办理交强险合同变更手续为由主张免除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十三、车辆发生改装、使用性质改变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可否拒绝理赔?
机动车在交强险合同有效期内发生改装、使用性质改变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情形,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