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大中院校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指南( 二 )


注:大中专在校学生在省外户籍地或实习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住院费用,符合秦皇岛市居民医保就医规定的,先现金垫付,出院后持相关材料到参保地保险机构结算,可享受与秦皇岛市同等级别医疗机构相同的起付标准、报销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医保电子凭证(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的,按我市异地就医政策享受待遇 。
十四、城乡居民住院就医时因特殊情况无法划卡结算,需要准备哪些材料进行报销?
(1)参保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参保人的社保卡复印件(激活社保卡银行功能)
(3)参保人的银行卡复印件(未能激活社保卡银行功能的)
(4)住院收费收据原件(电子发票需打印纸质版)
(5)住院诊断证明书原件(加盖诊断证明专用章)
(6)住院汇总明细清单原件
(7)完整住院病历复印件
注:上述4、5、6、7项材料加盖医院对应科室红章 。另外,若学生回原籍就医:户口未迁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户口已迁的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意外伤害住院需额外提供医院开具的《意外伤害性质审核鉴定备案表》
十五、哪些医疗费用不能纳入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1)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2)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4)在国外以及港、澳、台地区就医的
(5)打架斗殴,交通事故,医疗事故,酗酒,戒烟、戒毒等
(6)按有关政策规定不予支付的其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