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改名需要什么手续

每一个孩子都是父母的精灵 , 父母所给予孩子的也永远都是最好的 , 所以对于孩子的任何细节都会把控到位 。父母在给宝宝起名时 , 往往会纠结很久 , 但还是会有失手的时候 , 过段时间发现宝宝的名字在不合适 。所以 , 小编整理了有关宝宝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内容 。
宝宝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名字是可以改变运势的一个符号 , 也是跟随孩子一生的称号 , 所以好的名字是值得斟酌的 , 那宝宝改名字具体有什么内容呢?一起看一下吧 。
一、改名字需要的手续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16岁以下的 , 由其监护人向户口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变更登记);
2、父母离异变更16岁以下人员姓氏的 , 需提供离婚证明手续 , 并经父、母双方写出协议书签字同意 。
3、 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由户籍所在地责任区民警在证明上签署意见 , 派出所主管所长同意后打印变更更正表(16岁以下人员变更名字 , 不需打印变更更正表 , 由主管所长审批后直接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报分局户办大厅审核批准;
注:改名者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证窗口 , 领取申请表格 , 并提供所需资料 , 把申请的理由填写充分 , 有必要的话 , 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经审批后即可改名 。
二、宝宝改名字小贴士
01、父母离异后一方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 , 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协议后 , 方能申请办理变更 。
02、父母离异后一方亡故另一方再婚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
a.16周岁以上 , 未满18周岁的 , 并依靠本人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 。自己可以决定姓名的变更 , 若母亲和继父 , 或父亲和继母要求变更姓名的 , 须取得孩子本人的同意;
b.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的父亲和继母 , 或者母亲和继父经协商同意 , 要求变更孩子姓名的 , 须取得孩子本人同意;
c.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姓名的变更 , 由其父亲和继母 , 或者母亲和继父协商一致后决定;
03、公民要求增加“曾用名”的 , 需增加的“曾用名”必须是公民过去在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并正式使用过的姓名 。
04、办理时限:未成年人更改姓名在受理申请后 , 3工作日内办结;“还祖姓的”和成年人更改姓名在受理申请后 , 30日内办结 。
三、宝宝改名字申请理由
(01)、公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 可申请
【孩子改名需要什么手续】01.血缘关系在母姓或父姓之间变更的;
02.收养关系变更姓氏的;
03.涉外婚姻关系变更姓氏的;
04.父母离婚或者再婚变更姓氏的;
05.妇女原冠夫姓申请去掉夫姓;
06.其他特殊原因;
(02)、公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 可申请
1.由乳名改为学名的;
2.在同一单位(学校)或者近亲属中名字相同的;
3.未成年人因父母离异、再婚或收养关系要求变更姓名的;
4.名字中含有不易识别的冷僻字、异体字、繁体字的;
5.名字的谐音或者含义容易引人误解、歧视或伤及本人感情的;
6.公民出家或僧尼还俗的;
7.姓名粗俗不雅 , 有违社会公德的;
8.妇女称氏改为姓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