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板业绩预告披露规则


中小板业绩预告披露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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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预告包含两种方式:一为业绩预告;一为业绩快报 。业绩快报主要对于当前公司的净利润情况加以预告;业绩快报更为详细一些,披露公司的主要的财务数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于进行年报时候,上市公司预计全年出现亏损、扭转为盈或者净利润比上一年下降或者上涨50%的情况,应该在本年度结束后的1月31日进行业绩预告 。没有上面的三种情况,可以不进行年报的预告披露 。半年报和季报没有强制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一、主板市场在净利润为负、扭亏为盈、实现盈利并且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出现增长或者下降50%的情况、期末净资产为负以及年度营收低于1千万元,应该进行业绩预告,适用于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和年报 。不存在上述情况的,可以不进行披露 。一季报预告应在当年的4月15日前;半年报预告应在当年7月15日前;三季报预告应在当年10月15日前;年报预告应在次年的1月31日前 。二、中小板市场公司应该在一季度、半年度和三季度时候对于披露年初到下一季报告末的业绩预告 。如果公司在一季度出现转盈为亏、净利润与上年同期上涨或者下降50%和扭亏为盈的情况应在不晚于3月31日前发布业绩预告 。三、创业板创业板上市公司为在上一次定期报告中对于本期报告预期的,因当及时披露业绩预告 。实行强制性披露,包含所有上市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