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责|年内700多家艺人经纪公司注销,含众多一线明星!后续还能追责吗?律师这样说( 二 )
据北京商报报道,从业者称,艺人在进行演艺活动时,如果是通过经纪公司以发工资等形式,或个人名义接戏获得劳务报酬,根据目前的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居民个人工资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96万元时,预扣率为45%,若是走劳务报酬,超过5万元的部分预扣率则为40% 。
上述从业者称,由于明星的报酬相对较高,意味着相关部分有一半要用来缴税,但若是设立工作室就不一样了:如果通过工作室付报酬,不仅税率有所降低,也不会以演员个人收入进行计算,而是变成相应的经营所得,再加上此前不少地区为了吸引企业入驻,会对相关工作室提供优惠政策,降低税率或是以奖励形式将部分纳税返还,使得缴纳的税额更低 。
注销工作室就能逃离后续追责?律师:不能!
那么,注销工作室是否会成为艺人逃避法律责任的捷径?
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旻对中新经纬客户端表示,以偷漏税为例,从单位犯罪角度而言,只要单位确实构成逃税罪,无论单位仍存续还是已注销,都会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
“如果艺人成立工作室和关联公司的目的就是为了逃避个人所得税的缴纳,那么税务机关的处罚对象则是个人而非工作室或者关联公司,因此即使注销工作室也不影响对个人的追责 。但客观上,工作室注销会增加税务机关调查事实的难度 。”李旻表示 。
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岳屾山表示,如果艺人确实有刻意偷税漏税的行为,即使注销了工作室,也会受到惩罚 。具体来说,如果因失误造成了偷税漏税的事实,主观上不存在违法行为,那么税务机关可以三年内追缴税款和滞纳金;如果艺人及工作室有恶意的偷税漏税的意图,那么追征期则不受时间限制 。
此外,工作室注销时,或遇到借款往来未结清的情况 。李旻分析称,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公司、企业在注销前应当先进行清算 。如果造成借款往来未结清时就注销的情况,债权人可以向法院主张公司股东、实控人等对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
中国演出行业协会秘书长潘燕表示,设立工作室不再是一个可以逃避责任的洼地,从行业自律的角度来说,更希望尽量规避违法违规的事情出现 。在日常的工作当中,要让经纪机构、艺人工作室以及经纪团队从业人员都提高法律意识,加大管理力度 。
潘燕指出,在已有演艺人员从业自律管理办法的基础上,需进一步完善道德自律评议程序以及惩戒措施;另外,经纪机构是下一步重点要加强自律管理的方向,希望经纪机构把工作做在前面,能够真正落实企业责任,维护整个行业的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