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人才购房补贴 2024新会区购房补贴政策


新会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补贴申报通知
为贯彻落实《江门市关于进一步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江房办〔2024〕4号)文件要求 , 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购房补贴时限
2024年9月15日至10月15日期间,在新会区指定行政范围内购买指定的新建商品住房(购买商业性质、车位的除外),已办理合同网签(认购书签订时间、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时间均在活动时间范围内),且完成房屋契税缴纳、 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手续的购房人(自然人)可申请相应购房补贴 。若同一份合同有多名购房人,则由合同其中一位购房人负责申请和领取 , 一套房屋只能申请一次补贴 。
补贴时限以购房人办理合同网签及备案的时间为准 , 按先到先得的原则,补贴总金额达1000万元即停止补贴发放 。

二、补贴标准
 ?。ㄒ唬┕悍棵婊固涸诮攀行禄崆姓蚰?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面积≥100㎡,补贴10000元,以货币补贴;2.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面积<100㎡,补贴6000元,以货币补贴 。
 ?。ǘ┲付ǚ吭床固汗郝蚪攀行禄崆缯蛐姓蚰冢ǔ绶澹ɑ岢牵⒁灞鹾P虑猓┑闹付ㄐ陆ㄉ唐纷》糠吭矗ㄏ昙郊?),补贴10000元,以货币补贴 。
 ?。ㄈ┕悍孔ㄏ疃韵蟛固涸诮攀行禄崆缯蛐姓蚰诘钠笠倒ぷ髀辏ㄒ越赡缮绫J奔湮迹? ,全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在?江门市新会区2023年全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平均线的80%以下(即25537元以下)的自然人,购买江门市新会区乡镇行政区域内(除圭峰(会城)、银湖湾滨海新区外)的新建商品住房,补贴10000元,以货币补贴 。

 ?。ㄋ模┮云笠得骞郝虿固涸诮攀行禄崆姓蚰谝淮涡怨郝蛐陆ㄉ唐纷》?0套及以上的 , 每套补贴10000元 。
以上一至三项补贴可叠加申请 。
三、申请补贴时间
2024年9月15日至10月15日期间 , 已办理合同网签及备案的购房人,在2025年3月31日前 , 持相关资料到所购房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申报 。
四、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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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审批发放

 ?。ㄒ唬┓卜瞎郝蛐陆ㄉ唐纷》坎固跫纳昵肴?,在规定时间内 , 到所购房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申报 , 房地产开发企业核对、整合资料后 , 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核 。有关审核资料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收集存档 , 作为拨付补贴资金的依据 。
 ?。ǘ┥蠛斯?。申报时间截止后 ,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对购房人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在新会+APP、新会发布公众号公示,公示期5天 。公示期间收到异议的,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实处理 。
 ?。ㄈ┎固⒎?。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在审核通过且公示结束后,根据成交先后顺序分批向区财政局提交支付申请,由区财政局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放补贴 。
六、其他事项
 ?。ㄒ唬┤范ィ》砍窍缃ㄉ杈滞ü攀蟹康夭灰鬃酆瞎芾硇畔⑾低?,确认符合条件的网签购房合同及其购房人(名单确认前注销合同的不计算额度) 。
 ?。ǘ┕悍坎固瓯ń刂谷掌谖?025年3月31日,逾期不申报的,视为自愿放弃申领 。
 ?。ㄈ┥昵肴肆烊」悍坎固?,注销合同网签的,应在注销合同前等额退回补贴 。相应退回金额的资料作为办理合同注销的要件 。
七、本方案细则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
附件:
1.指定房源表(新会区乡镇行政区域)
2.申请表格式
3.收入证明材料格式
相关附件
附件1:指定房源表(新会区乡镇行政区域).xls
附件2:新会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申请补贴表.docx
【新会人才购房补贴 2024新会区购房补贴政策】附件3:新会区收入证明(仅供申请购房补贴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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