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集体户口迁移原则 九江户口迁出

九江集体户口迁移原则 九江户口迁出

集体户口(不包括学生集体户口)的迁移应当按以下原则办理:
【九江集体户口迁移原则 九江户口迁出】(一)户口登记在非直系亲属或者朋友处的公民,在市、县内有合法稳定住所或者符合投靠条件的,应当将户口迁至本人合法稳定住所或者被投靠人处落户;

(二)登记集体户口的公民,在市、县内有合法稳定住所或者符合投靠条件的 , 应当将户口迁至本人合法稳定住所或者被投靠人处落户;
(三)登记集体户口的公民 , 因工作变动需要迁移户口的 , 新单位设立单位集体户的,可以将户口迁至新单位集体户落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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