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职工如何确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点?


一、常州参保人员在多个地方工作并参保,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如何确定待遇领取地?
参保人员在多个地方工作并参保,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 , 按下列规定确定待遇领取地:
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 10 年的 , 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 , 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 10 年的 , 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 10 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4.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 10 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 , 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

二、职工退休应符合哪些条件?
参保人员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
参保人员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不满十五年的,可以申请延长缴费至十五年或者转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 按照规定享受相应待遇,也可以书面申请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领取个人账户储存额 。
【拓展】
【常州职工如何确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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