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计算方法 烟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计算

烟台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计算方法 烟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计算

烟台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计算方法
【烟台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计算方法 烟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计算】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实行基础养老金与缴费年限挂钩,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累计缴费超过15年的,每多缴1年,每月加发1元的基础养老金,因此,长缴多得;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等积累额越大的情况下,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数额越大,因此,多缴多得 。

更多信息: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3〕13号)规定:2013年7月30日文件印发时,
45周岁以上(不含45周岁)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实际年龄到60周岁的剩余年数,允许补缴,但补缴后累计缴费年限不得超过15年;
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的 , 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 。
60周岁参保人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139)+基础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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