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内离婚全省通办吗? 湖北省内离婚全省通办吗现在


湖北省内离婚全省通办吗?
自2023年3月1日起 , 在全省实行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省通办” 。湖北省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省通办”适用于我省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补领结婚证和补领离婚证 。即男女一方或双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湖北省内的居民,可在常住户口所在地或省内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离)婚登记、补领婚姻登记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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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内离婚全省通办吗? 湖北省内离婚全省通办吗现在】 ?。ǘ┧璨牧希旱笔氯搜≡裨谝环绞∧诰>幼〉厣昵氚炖斫幔ɡ耄┗榈羌呛筒沽旎橐龅羌侵さ模?且省内经常居住地和常住户口所在地属不同市(州)的,当事人除需提交《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和第十一条规定的证件外 , 还应当提交当事人省内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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