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公积金贷款对象 贷款条件怎么填 镇江公积金贷款对象+贷款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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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贷款的对象
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 , 可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借款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住房仅限于本人家庭自住 。公积金贷款不得用于购买办公用房、商业用房以及其他非居住用房 。

二、贷款条件
1、职工及所在单位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以上 , 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缴存正常;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信用良好,同意公积金中心对个人信用信息进行查询 。个人信用报告审核标准:

①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个人信用报告中连续24个月的信用记录,在此期间存在任何一笔贷款或信用卡还款连续拖欠3期(含)或累计拖欠6期(含)的,都将不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
②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的个人信用报告中的准贷记卡连续24个月内,出现"1"和"2"标志,未出现"3"的,原则上不属于不良信用记录范围内 。

4、住房公积金账户保留一定余额;
5、未发生或已全部还清公积金贷款;
6、提供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房屋产权证作为抵押或者有价证券作为质押;如办理“公积金按揭贷款”由已与公积金中心签订合作协议的房地产开发公司担保);
7、具有合法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行为,且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时间符合相关规定 。其中:购买期房的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间为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购买二手房的为产权证发放之日起半年内;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商品房为取得房屋产权证3年以内,二手房为取得房屋产权证1年以内,取得房产证时间 , 以房产管理部门发证的日期为准 。
【镇江公积金贷款对象 贷款条件怎么填 镇江公积金贷款对象+贷款条件】8、符合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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