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大病二次报销政策 襄阳大病保险的报销规则是什么

襄阳市大病二次报销政策 襄阳大病保险的报销规则是什么

大病保险的报销规则是什么?
大病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一样,都有一个起付标准,在起付线之下的金额不给予报销,起付线上的金额按照规定的比例报销 。
一般来说 , 大病保险的起付线是在基本医保的报销额度达到封顶线之后,再自己支付一定的医疗费用 , 具体的起付线金额与报销比例 , 由各统筹地区自行规定,各地会有差异 。【襄阳市大病二次报销政策 襄阳大病保险的报销规则是什么】

我市城乡居民住院起付标准:

参保居民在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为200元、二级医疗机构为500元、三级医疗机构为900元、三级综合医疗机构为1200元、市外转院为1800元 。

城乡居民住院报销比例:
城乡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 ,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90%,二级医疗机构报销75%,三级医疗机构报销60% 。临时外出急救在异地住院并报医保经办机构登记备案或按规定办理市转诊手续的符合规定的省内异地住院医疗费用报销50%,转外省的报销45%,其它原因在异地住院的报销35% 。
城乡居民个人一年内住院最高支付限额:
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个人年度累计支付最高限额为40万元(其中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不设大病保险封顶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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