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汽车以旧换新政策 青岛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对象


补贴范围
【青岛汽车以旧换新政策 青岛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对象】凡在政策实施期间,对于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新车或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新车后,完成车辆注册登记的,给予定额补贴 。

本细则所称乘用车是指在公安交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是指在2011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3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乘用车和其他燃料类型乘用车 。

申请补贴资金有哪些要求?

答:申请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应满足以下要求:
(1)补贴申请人为个人消费者 。
(2)申请人报废个人名下的旧车 , 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
(3)申请人注销个人名下的旧车,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机动车注销证明》 。
(4)申请人购买新车 , 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
(5)申请人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机动车登记证书》 。
(6)上述《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应于《细则》印发之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完成开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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