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离婚冷静期如何计算? 贵州离婚冷静期


“离婚冷静期”如何计算
【贵阳离婚冷静期如何计算? 贵州离婚冷静期】《民法典》第二百零一条【期间的起算】规定:按照年、月、日计算期间的 , 开始的当日不计入,自下一日开始计算 。
“离婚冷静期”的计算: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的次日开始计算冷静期 。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方可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

例如:2021年1月4日提交离婚申请,2021年1月5日至2021年2月3日为冷静期 , 期间当事人可前往婚姻登记处撤销离婚申请;2021年2月4日至2021年3月5日内当事人双方可以至婚姻登记处申请发给离婚证 。

贵阳离婚手续怎么办?

1.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填写离婚登记申请 。
2.婚姻登记机关初审无误后,自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次日开始计算冷静期,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 , 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3.在冷静期满后的下一个三十日内,双方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即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4.在冷静期满后的下一个三十日内,双方共同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 , 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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